《3天內發建照》建築師公會代審 元旦起試辦

除原有規費 還須繳交審查費

〔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/宜蘭報導〕「案送三日,『照』發不誤。」宜蘭縣政府與宜蘭縣建築師公會合作,民眾可直接到公會申請建照,縣府三天內發照,這項新制明年元月一月試辦,二月一日實施;申請人除繳納原有的規費,還必須繳交至少三千元審查費給公會。縣府表示,民眾還是可到縣府或公所申請建照,採雙軌制。

目前的建照申請,都市計畫內、山坡地或開發許可等申請案件,由縣府審查發照;非都市土地的農舍、三層樓以下非公眾使用建物,委託公所審查發照,宜縣一年發照量約二千六百件;依據建築法規定,申請人必須支付法定工程造價千分一的規費。

縣府建設處長李兆峰說,正常審照與發照程序,依案件類別不同二十天至三十天,若加上退件補件等流程,勢必更久,民眾常感到行政效率不佳。縣府也發現,公所建管人力不足,流動性高,法令專業見解不同,使得申請人無所適從,抱怨被刻意刁難。

縣府為解決鄉鎮公所審查人力不足與專業問題,與宜縣建築師公會合作,決定請公會協助審查建照申請案;民眾可直接向公會申請建照,公會一旦受理,就必須在三天完成審查並送縣府發照,公會電話: 03-9315126

核發10天內 縣府將抽查案件

李兆峰指出,縣府希望落實行政與技術分立,提高行政效率,公會審查必須由建築師簽證負責,縣府會在核發建照後的十天內,對案件進行抽查,若發現不符規定,將要求變更設計,並對建築師記點懲戒,縣府也會訂定利益迴避條款。

「戒慎恐懼,認真做好。」建築師公會理事長鐘文宏說,政府單位審照速度太慢,經常收案一段時間後,才告知申請人須補件,同一個案子要補件三、四次,公會做過統計,每個案件平均至少四十天。

鐘文宏指出,公會收件會先掛號審查,文件檢附不足,當天即退回補件不會積案,只要收進來的,三天內就會完成審查交由縣府發照;公會協審建照須僱用人力,基於使用者付費,必須酌收審查費。

宜蘭市劉姓市民說,新制提供更專業、便民與效率服務,當然很好,但縣府必須加強把關,以免發生違法發照等弊端,別讓良政變成弊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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